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2年8月9日,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一笔重大关联交易,给予湖南省醴陵市栗山坝硅火泥厂有限公司内部授信2500万元,湖南港鹏实业有限公司集团授信1445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对手情况
湖南港鹏实业有限公司为本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肖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邦明为本行股权董事,属于本行关联方。湖南省醴陵市栗山坝硅火泥厂有限公司最大股东肖丹系肖邦明女儿,法人代表汪勇系肖邦明女婿,属于本行关联方。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企业经营范围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工艺美术陶瓷、工业陶瓷生产销售;陶瓷彩绘加工。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湖南港鹏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中,单个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及关联方集团授信余额占本行2022年6月末资本净额的1.48%和8.56%,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2022年8月9日,经本行综合委员会审查,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2022年8月9日,经本行董事会审批,有表决权董事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该笔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