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年10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同意购买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总额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对手情况
我行持有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并派驻董事,系其主要股东,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株洲农商银行应纳入我行关联方管理。
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株洲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和株洲市天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改制而成,于2017年3月获得监管部门开业批复。其总部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服务范围覆盖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云龙示范区。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认购2023年株洲农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总额200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我行2023年9月末资本净额191593万元的1.04%,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2023年10月30日,经本行综合委员会审查,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2023年10月30日,经本行董事会审批,有表决权董事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该笔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